jiāyìliú
加役流
- 拼音jiā yì liú
- 注音ㄐ一ㄚ 一ˋ ㄌ一ㄡˊ
词语解释
❶ 唐刑律名。谓于流放的本刑外,加罚劳役。
引证解释
❶ 唐 刑律名。谓于流放的本刑外,加罚劳役。由cIdIAn.tTcX.nET提供
引 《唐律疏议·名例·应议请减》:“加役流者,旧是死刑, 武德 年中改为断趾。国家惟刑是恤,恩弘博爱,以刑者不可復属,死者务欲生之,情軫向隅,恩覃祝网,以 贞观 六年奉制改为加役流。”
宋 叶梦得 《石林燕语》卷二:“前世常患加役流法太重,官有监驱之劳,而配隶者有道路犇亡困踣之患。” ciDiAn.tTcX.NeT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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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唐刑律名。谓于流放的本刑外,加罚劳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