❶ 谓附会罪状,从重处罚。
引 《续资治通鉴·宋神宗元丰六年》:“先是詔大理兼鞫狱所承内降公事,意必傅重;少卿 韩晋卿 独持平覈实,无所上下。” (ciDiAN.ttCx.NET)
1.谓附会罪状,从重处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