❶ 携带。
引 《元典章·户部十二·夫役》:“上任、回任官员负带私己财物,经水路前来大都。”《元典章·户部十二·夫役》:“不得将负带私己人口、财物、船隻擅自差拨縴船人夫。” cIDIAN.TTCx.NEt天天查询提供
1.携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