❶ 兼治政事。旧指士人为官。
引 晋 袁宏 《后汉纪·灵帝纪论》:“古之为士,将以兼政。可则进,不可则止,量分受官,分极则身退矣。” CidIAN.ttCX.Net天天查询提供
1.兼治政事。旧指士人为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