❶ 蒙古灭金后,规定北方贫家合二、三户出壮丁一名服军役,出壮丁户称为正军户。(ttCx.NeT)
❶ 蒙古 灭 金 后,规定北方贫家合二、三户出壮丁一名服军役,出壮丁户称为正军户。
引 《元史·兵志一》:“既平中原,发民为卒,是为 汉 军。或以贫富为甲乙,户出一人,曰户军;合二、三而出一人,则为正军户;餘为贴军户。” (TTCx.NET)
1.蒙古灭金后,规定北方贫家合二﹑三户出壮丁一名服军役,出壮丁户称为正军户。